队党政办:
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和党代会日常工作,组织队属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理论教育、法制教育和企业文化建设活动;负责舆论宣传、新闻报道等工作;负责政研会、统战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和科级以上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和党费收缴与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科级以上干部的考察、任免、材料上报工作;负责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审核、申报工作。
负责队部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负责公文、信息、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地质档案(资料)借阅及开发利用管理;负责队部来往文件的处理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办和落实;负责大队的印章、印鉴管理和对外联系接待工作;负责全队电子信息网络的维护管理;负责报纸、书刊发放及办公楼治安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统筹管理队部机关招待费、通讯费;负责机关车辆使用与管理;负责队会议的组织与会务工作。
总工程师办公室:
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全队地质等生产技术管理和组织协调地质工作;负责全队地质找矿工作综合研究、地质资料的二次开发、确定找矿方向,提出新的找矿靶区,做好立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协助完成相关部门编制立项、设计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地质项目的内部验收和初审工作,编写初审意见;组织并参加局级以上项目的评审、指导、协助报告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深入第一线指导解决地质找矿、科研、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全队探矿权的登记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对已成熟的矿权移交经营部;组织开展科技情报、标本陈列等工作。
人事科:
负责队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队劳动、人事、教育以及再就业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做好服务工作;负责人事和劳动工资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新增人力资源的计划编制和安置工作;负责职工考核、奖惩、工资、培训、调配、档案管理,以及职工退休的审核报批等日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材料的推荐申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技术工人技能鉴定审核、推荐申报工作;研究制定人才培养计划,负责职工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年审和残疾人年审等工作;负责省级部门财政预算基础信息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队财务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全队资金并负责筹措、融通和监督;组织实施财务会计制度,落实全队会计核算,审查、报送会计报表,负责全队财务机构业务管理;管理国有资产,监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措施;监督投资项目实施。
经营科:
负责全队生产经营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各项有关经营基础制度建设及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内部经营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及考核工作;负责经营矿业权的运作和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全队法律事务,为队属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对外经济交往的联络,以及组织新建、改扩建项目的立项论证等工作。
审计室:
对队及队属单位的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审计;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国家财经法规和部门、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审计;其他审计事项。
纪检、监察室: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具体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中、年末考核工作;负责查处党内违纪案件;负责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负责纪检报表和党风廉政档案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队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效能监察工作。
离退休职工管理科: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队有关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拟定队医疗、失业、住房等社会保险工作实施办法,并对离退休职工相关管理办法负责解释及贯彻落实;负责全队的医疗、失业、住房等社会保险基金测算征缴,帐户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发放和会计核算工作,及时报递各类报表;负责办理在外地离退休职工工资等资金邮汇和住院职工医药费的审报汇总工作;负责离退休病故职工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全队离退休职工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及来信来访来电的接待处理,并做好思想解释工作。
安全保卫科(人民武装部)、物业管理中心和云村基地管理处:工作职责按队黄地办[2008]95号文《关于明确安全科等科室工作职责的通知》执行。
工会、团委:按各自章程规定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