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地块环境质量,便于后续开发和利用,2024年3月,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傍霞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屯溪区黎阳镇傍霞村LYBX-02单元02-0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32地质队中标该项目,随后展开调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屯溪区黎阳镇傍霞村LYBX-02单元02-09地块
(2)面积:2783m2
(3)地理位置:屯溪区黎阳镇傍霞村
(4)土地使用权人: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傍霞股份经济合作社
(5)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林地
(6)未来规划:文化用地(第二类用地)
(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32地质队
(8)现场快速检测单位:合肥斯坦德优检技术有限公司
(9)调查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 建设用地有用途拟变更为住宅或者学校、养老、医疗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情形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明确地块环境质量,便于后续开发和利用,2024年3月,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傍霞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屯溪区黎阳镇傍霞村LYBX-02单元02-0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32 地质队中标该项目,随后展开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历史上为林地和园地,种植过茶树,一直处于未建设开发状态。除此之外还在现场布设了采样点位,采集土壤样品,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结果中 PID 数值均较小,未检测出明显挥发性气体。Ni、Cu、As、Cd、Hg、Pb 等检测含量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三、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32地质队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方斌
联系方式:1395598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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