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地块环境质量,便于后续开发和利用,2025年5月,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标,我单位中标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黄山市中心城区翼天一号院北侧地块;
(2)面积73570m2;
(3)地理位置:屯溪区新潭镇;
(4)土地使用权人: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5)地块用地类型:建设用地;
(6)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7)规划用地类型:居住用地;
(8)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32地质队;
(9)现场快速检测单位:安徽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10)调查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 建设用地有用途拟变更为住宅或者学校、养老、医疗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情形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种植水稻、玉米等农作物。调查地块2016年完成征收,征收后附近居民在地块内占地开垦,大部分区域种植了玉米、蔬菜等,地块内小部分区域处于荒芜状态,变成了洼地积水,该地块未来计划建造居民住宅。
为明确地块环境质量,便于后续开发和利用,2025年5月,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标,我单位中标该项目。
二、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25年6月开展,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土壤快速检测等手段开展了本次调查工作。
资料收集与分析: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梅林村和竹林村的农田,不涉及生产活动;目前地块内被周边居民开垦用于种植蔬菜和玉米等;地块内历史上无潜在污染源;地块内西侧区域存在的堆土,其来源为附近翼天一号院、东方雅苑等小区开发时挖出的土;调查地块周边800m范围内历史上主要为居民区(翼天一号院、东方雅苑、黄山碧桂园、梅林村、竹林村等)、农田、林地、地表水(霞塘河)等,综合判断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现场踏勘:项目组实地踏勘了调查地块,发现调查地块目前为周边居民临时开垦的农田,主要种植玉米、蔬菜等,地块内无构筑物,也没有建筑物拆除的痕迹,地块内未发现化学品使用痕迹、未发现危险废物储存痕迹,未发现地下储罐等地下设施;地块内东侧区域较为平坦,无外来填土,土壤为地块内原状土,地块内西侧区域存在堆土,堆土无异常颜色和气味。
人员访谈:项目组通过实地走访对地块情况比较清楚的管理部门及村民等,对地块历史情况有了更清楚的认知,具体访谈对象有: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工作人员、高新区管委会安监环保局工作人员、新潭镇人民政府城建办工作人员、梅林村村书记、竹林村村书记、竹林村工作人员等。通过访谈,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工业活动,地块内从未发生过污染事故。
土壤快速检测: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 PID 数值均较小,未检测出明显挥发性气体。XRF检出数据显示,总铬检出含量和对照点接近,说明地块没有受到外源铬污染,Ni、Cu、As、Cd、Hg、Pb 等检测含量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三、结论
基于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明确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等污染源,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第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居住用地开发建设。
联系人:王敏
联系方式:13685594263
邮箱:8691554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