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地块环境质量,便于后续开发和利用,2023年7月,祁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我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32 地质队,对祁门县综合大市场南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祁门县综合大市场南侧地块
(2)面积:18100m2
(3)地理位置:祁门县祁山镇桃丰村
(4)土地使用权人:祁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建设用地(未开工建设)
(6)未来规划:城镇住宅用地
(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32地质队
(8)现场快速检测单位:安徽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调查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 建设用地有用途拟变更为住宅或者学校、养老、医疗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情形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种植茶树,2014年-2018年在地块内进行了挖山活动,到2018年山体被全部挖平,地块现状为山体被挖平后的场地,地块内千枚岩出露。除此之外还在现场布设了采样点位,采集土壤样品,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最终得到以下主要结论:
(1)经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查明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地块周边存在的两处污染隐患点——位于调查地块西面距离调查地块390m左右处的中石化加油站和位于调查地块东北方距离调查地块110m的芯微电子厂,均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
三、现场快速检测
地块内共布设11个点位(S1-S11),并在地块西面的农用地内布设了1个对照点位(DZ),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 PID 数值均较小,未检测出明显挥发性气体。XRF检出数据显示,汞未检出,总铬检出含量和对照点接近,说明地块没有受到外源铬污染,Ni、Cu、As、Cd、Hg、Pb 等检测含量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四、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联系人:方斌
联系方式:1395598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