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地块环境质量,便于后续开发和利用,2023年11月,祁门县教育局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32 地质队,对祁门凫峰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祁门凫峰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地块
(2)面积:2402.1m2
(3)地理位置:祁门县凫峰镇李源村上福洲组
(4)土地使用权人:祁门县教育局
(5)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业用地(闲置地块)
(6)未来规划:祁门凫峰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地块--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4教育用地;
(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32地质队
(8)现场检测单位:合肥斯坦德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调查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23 年 1 月 1 日)第三十六条 建设用地有用途拟变更为住宅或者学校、养老、医疗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情形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12月。根据调查情况,本次调查地块位于祁门县凫峰镇李源村上福洲组,此前一直为农用地,地块东侧为凫峰中学,地块大部分位于李源村上福洲组内部,西侧为新安江。现场没有构筑物、储槽与管线;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无排水管或渠、污水池和废物堆放地、井等。相邻地块不存在涉及电镀、化工、造纸、制革、金属表面处理、医药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活动,以及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和贮存活动等。通过人员访谈调查分析证实,地块内及周围区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三、现场快速检测
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PID 数值均较小,未检测出明显挥发性气体。
XRF 检出数据显示,汞未检出,Cr(总铬)与对照点相比,检测值相近, 无外源污染,Ni、Cu、As、Cd、Hg、Pb 等检测含量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四、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32 地质队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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