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歙县SX202365号地块
(2)面积:4835.34m2(约7.25亩)
(3)地理位置:歙县徽城镇
(4)土地使用权人:原土地使用权人为黄山市歙县盐业有限公司,现土地使用权人为歙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5)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存量建设用地
(6)未来规划:住宅-07居住用地(第一类用地)
(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32地质队
(8)调查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建设用地有用途拟变更为住宅或者学校、养老、医疗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情形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明确地块环境质量,便于后续开发和利用,2024年1月,歙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歙县SX20236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工作,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32地质队中标该项目并及时开展本场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明确该地块的环境污染状况,确定风险管控范围,为该地块的进一步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二、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历史上为黄山市歙县盐业有限公司食用盐仓库,地块内现状存在7栋建筑物,其中最北侧为老办公楼,已于2017年停止使用,中部存在4栋仓库,为多种盐类的储存,主要为食用盐,地块东侧为门卫室和营业厅,用于登记食盐出入库情况,地块最南侧为工作人员宿舍,现在已经搬迁,地块地面整体为硬化地面,该地块周边主要为居民区和学校,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
三、结论
(1)经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查明调查地块及地块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32地质队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方斌
联系方式:1395598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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